环境影响评估(环保许可证)是对企业在投资建设之前的一个重要必需办理的手续。最终以企业当地环保局出示正式批文后企业才能开始投资建设。在当地环保局出示正式批文之前由具有环保影响评估资格的单位来对企业所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然后做出确认以报告形式向当地环保局申请受理通过。
程序如下:
1. 由环评单位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收取资料,资料主要是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环保工艺流程报告。
2. 项目资料核对是否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规定之内的环境影响项目。
3. 由环境评估单位指定专家对企业项目做出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并由环评单位向当地环保局申请审批。在当地环保局受理审批期间环保局对企业项目实地考察与整改。
4. 企业项目在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时环保局对企业项目进行审批最后向企业核发项目环保批文。